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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首轮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9月份启动,为错开人流,避免拥挤,嘉定镇街道以咨询家庭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为单位安排政策咨询。2011年8月13日(周六) 上午 9:00-11:00在上外嘉定实验学校(金沙路168号),安排小囡桥社区进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咨询。
一、请符合条件并有申请意向的家庭先至所在居委会,领取并填妥《咨询家庭情况调查表》,届时带好《调查表》、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婚姻状况证、住房凭证(《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及动拆迁安置凭证等材料至咨询地点进行政策咨询。咨询者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依次排队进行咨询。
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区(县)城镇户口连续满5年;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5、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供应房源情况
嘉定区本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房源有嘉定新城惠民家园,具体套数分布、户型面积、房源楼室号、销售价格在选房活动前公布。
四、供应标准
1、单身申请人士或者2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2、3人申请家庭或者经住房面积核查、核定面积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2人申请家庭,可购买一套二居室。
3、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申请家庭或者单身申请人士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特此告知
嘉定镇街道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2011年8月5日 |